苏家屯区2026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6-09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苏家屯区2026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6-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以招标公告为准,即其他未列明行业。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基数为各包预算金额。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投标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开标室,允许解密后自行解密,解密时间**分钟。 本项目分为*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序确认中标人,若在第***包已经确认为中标人的,无法参加后续包组评审。 如投标人已经确定为第***包的中标人,该中标人就已失去了在其他包组的中标资格,实质上已不属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其他包组的资格评审,故第***包组应为除去第***包中标人后仍能满足*家投标人竞争方可继续评审,不满足的包组应作流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禾辉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鑫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供应商名称:雅思汀娜国际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小铁营**号**幢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服务类

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范围: ****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分为关爱型和普惠型两类人群。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关爱型老年人及普惠型老年人,在居住地社区(村)申请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注:已享受"****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中已由民政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已在享受"关爱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再同时享受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待遇。 服务街道涵盖:解放街道、沈水街道、沙河街道、陈相街道

服务要求:★一、服务项目 城市地区:提供理发、助浴、送、制作老年、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项服务。 农村地区:提供理发、起居照料、陪同代办*项服务(可在集中场所或上门服务)。 计划制定:中标人结合老人身体状况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并制定服务方案(含计划、养老、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培训等)。 协议签订:中标人与老人(或代理人)签订服务计划;超出采购人付费标准的时长费用,由双方协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与安全告知。 登记备案:中标人办理床位登记、建立服务档案,报区民政局备案。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 项目内容结算工时 理发修剪清洗(不含焗油染发)*.*小时次 助浴擦浴、淋浴并换衣*小时次 送送至指定地点(费另计)*.*小时次 制作老年制作“二菜一汤”(不含食材)*小时次 室内清洁地面、桌椅、具、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小时次 起居照料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如厕,重点照护失能老人*小时次 陪同代办户外散步、购物、缴费、探访、就医、代购日常必需品(费用自理)*小时次 ★二、服务终止 以下情形服务终止: 老人去世; 居住地变更(可重新申请); 服务机构被责令停业或关停(民政协助重新选定); 能力复评不再符合条件; 其他应终止情形。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发生以下情况): 伪造服务事实或佐证材料; 不配合采购人或政府工作; 未达服务标准,整改后仍不达标; 收到负面投诉三次以上且拒不整改; 造成负面影响; 欺诈或侵害老人权益; 涉嫌违法违规(自动解除,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关爱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或**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二)普惠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希杰、卜军、张艳、王锦波、姜广旭(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基数为各包预算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禾辉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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