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互联智慧服务区宣传视频拍摄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6-09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商互联智慧服务区宣传视频拍摄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6-09 00:00:00

浙商互联智慧服务区宣传视频拍摄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浙商互联智慧服务区宣传视频拍摄项目澄清

致各投标人:

浙商互联智慧服务区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说明,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本项目供应商要求统一明确为(*)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绩要求: **** * *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视频拍摄制作、宣传片 / 专题片 / 短视频策划拍摄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二、其他事项: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 年 * 月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浙商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部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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