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6-0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年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林业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在****年度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等要求,通过开展变更调查、林草湿荒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协同推进****年度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查清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各级国土调查及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通过国家局统一下发软件的逻辑检查,成果符合技术规程要求,并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变动地块符合实际情况,成果满足日常管理需要;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该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承诺在*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项目实施本身使用外,不得作其它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成果于****年**月**日前完成(根据省林业局要求调整完成时间)。 |
| 联系人 | 谭晨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