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资审结果公示]
2026-06-09
甘肃/兰州 中标结果
【城关区】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资审结果公示]
甘肃/兰州-2026-06-09 00:00:00

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兰城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城关区广场北路以南,广场西街以东,荣达物业家属院西侧,兰州市三十五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单体为兰州市三十五中既有教学楼,建筑始建于****年,地上*层,建筑高度**.**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本次改造改变局部建筑使用功能,不改变现有建筑轮廓及建筑面积,加固维修整体结构后,建筑使用年限增加**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教学楼,涉及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教室**间、其余为办公室、会议室等,其中:一层西侧一个办公室改造为消控室、二至四层西侧一间改造为开水间,所有上下水进行改造;改造楼体外立面、外窗、内门窗、给排水、暖通、照明、消防等系统;更换屋面防水保温及外墙保温;在室外增设地埋装配式消防泵站一座,室外场地统一改造;新增外挂电梯一部等。本次改造后,原有教室数量不变,原有功能基本不变。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证

*、申请人按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 人、技术负责人 * 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 人、施工员 * 人、质量员 * 人、安全员 *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 * 人、材料员 * 人须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 年 *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近三年(**** 年 * 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号文和甘建建[****]** 号文执行);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 号文件、甘建法〔****〕*** 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获取时间:**** 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格式一份、.*** 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小时开启)。

备注:(*)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 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在线提出”,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在线提出”,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蒋工 瞿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百安大厦*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仅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址: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雷坛河西街孙家台小区**号楼 *** 号商铺二楼

人:何工

话:***********

监督单位: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日

13919281611 签于 2026/05/27 16: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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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结果

发布日期:****年**月**日

项目及标段名称

兰州市三十五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交易编号

***********************

招标人

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时间

****年**月**日****分

资格预审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

第二开标室

资格预审结果

标段(包号)

申请人名称不合格)

审查意见(不通过原因)

***

甘肃乾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备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在线提出,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在线提出,接收地址为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6/09 14:59:00
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6/09 1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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