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6-09 00:00:00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蚌城际铁路(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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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蚌城际铁路(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蚌城际铁路(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通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梧桐路东长城创业园综合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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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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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蚌城际铁路(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为保障淮蚌城际高铁顺利开通运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推进淮蚌城际铁路濉溪经济开发区村庄段外部环境整治工作,铁路两侧***米范围内屋顶彩钢瓦加固,经杨楼村、向阳村摸排共计约*****平方米,根据濉溪县铁路建设协调管理中心下发的彩钢瓦加固最高限价每平方米**.**元,共计约**.**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鑫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联系人: 马晓冬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濉溪县御溪美景**楼
联系人: 李玉梅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玉梅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