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法院无纸化融合法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6-09
湖南/郴州 变更澄清
资兴市人民法院无纸化融合法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湖南/郴州-2026-06-09 00:00:00

资兴市人民法院无纸化融合法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点击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人民法院无纸化融合法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款:

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修改为: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表*** 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

*.标注为“▲”的重要技术条款无偏离计**分,偏离每一项扣*分。(标注为“▲”的重要技术条款共**条);未标注“▲”的一般技术条款无偏离计**分,偏离项数在*项以内(含*项)每一项偏离扣*.*分。偏离超过*项,本项得*分。

修改为:*.标注为“▲”的重要技术条款无偏离计**分,偏离每一项扣*分。(标注为“▲”的重要技术条款共*条);未标注“▲”的一般技术条款无偏离计**分,偏离项数在*项以内(含*项)每一项偏离扣*分。偏离超过*项,本项得*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 商务标评审评分表**中:

*)核心系统软件能力证明(**分)投标人或所投融合法庭厂商具有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智慧法庭、电子质证、笔录回溯、互联网庭审),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修改为:核心系统软件能力证明(**分)投标人或所投融合法庭厂商具有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培训计划(**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培训范围及对象;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分。

修改为:培训计划(**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培训范围及对象;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分。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智能庭审主机中:

*)▲*.网络接口:≥*路***口,≥*路***口。(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为保证本次融合法庭部署运营成效,智能庭审主机的生产厂商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嵌入式法庭庭审软件(融合法庭能力)中:

*)▲*.为保障运维期间软件使用,该软件生产厂商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一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为保障软件稳定持续使用,该软件生产厂商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一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法官(端)庭审智能终端中:

*)*.语音笔录:▲④为保障软件稳定持续使用,该软件生产厂商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一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电子质证:▲*.庭审流程联动控制:庭中法官和书记员灵活联动,均可控制庭审开闭庭流程,两者状态同步。(需提供功能截图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电子质证:▲**.智能助手:通过智能助手向庭中审判人员和各参与人展示庭中各类信息,包括人员上线情况、补充证据情况、法条感知情况等,支持反馈、提示、感知各类相关信息提醒,为了方便法官操作,在提醒信息中可包含下一步操作建议链接,使得法官一键完成对应操作,智能便捷。(需提供功能截图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技术要求 *当事人(端)庭审智能终端中:

*)(一)模块化功能*.为保障软件稳定持续使用,该软件生产厂商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一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二)工具型功能▲*.智能助手:支持以气泡形式展现反馈、提示、感知各类相关信息,信息中可包含下一步操作建议链接,可一键完成对应操作,智能便捷。(需提供功能截图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一、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中:需委托专家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丽霞

电话:***********

*、采购人

名称:资兴市人民法院

址:资兴市东江南路***号

联系人:黎铁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

联系人:李丽霞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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