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6-09 00:00:00
新型集成电路封装与显示关键材料数智示范产业园一期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谈判采购文件补遗
各谈判响应人:
一、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第五部分中,评审办法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第*点“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分)”,报价得分的评分标准原文件表述为:
*. 投标单位每有*名绵阳市职业健康专家库成员名单的得*分,此项最高*分。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个及以上同类型项目负责人,得*分;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个同类型职业卫生项目负责人,得*分;仅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无同类型项目负责人经验,得*分;无本项目对应专业职称,或不符合要求,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人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初级职称得*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或者毕业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案例证明,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现变更为: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个及以上同类型项目负责人,得*分;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个同类型职业卫生项目负责人,得*分;仅具有本项目对应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无同类型项目负责人经验,得*分;无本项目对应专业职称,或不符合要求,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人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初级职称得*分,最高得分不超过**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或者毕业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案例证明,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二、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点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除外)”,修改为“****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除外)”。
第一部分第五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分,科发集团一楼开评标室(涪城区科创园区科创北路*号)”,修改为“****年*月**日**:**分,科发集团一楼开评标室(涪城区科创园区科创北路*号)”。
注:本补遗文件作为原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谈判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文件内容与原谈判采购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