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维护及应急支援服务的公告
2026-06-09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维护及应急支援服务的公告
广东/江门-2026-06-09 00:00:00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维护及应急支援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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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维护管理,确保我市人民防空警报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在应急情况下的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援,我局须公开采购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维护及应急支援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因工作需要,我局须公开聘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服务商,为我市人民防空警报提供管理维护服务,包括:

(一)对警报设备站点的线路、警报设备、系统软件、控制主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规范合理的维护保养。要求警报终端(共**处)每季度检查、擦拭一次,并对控制箱(不启动外扬声器)加电试运行一次,切换音乐播放模式启动外扬声器测试*至**秒,检查完成后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和系统运行状况报告。

(二)遇有强台风、龙卷风、大雷暴等特殊情况过后应及时检查警报系统受损情况。

(三)提供防空警报试鸣技术保障服务。警报试鸣工作前对发射基站、中继站的设备进行系统地检查,确保运行正常。对所有警报终端进行不少于*次的加电试运行。警报试鸣当日,派出不少于**人的技术团队对警报试鸣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四)提供应急技术支援服务。遇自然灾害、紧急状况,需要紧急启动防空警报系统时,接到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提供应急技术支援服务。

(五)遇上级检查等情况时给予相应配合。

二、采购应聘要求

(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服务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 服务商须就服务内容签订保密协议,服务关系结束后,服务商仍有为合同所涉信息保密的义务。

三、投标方式

投标人于****年*月**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送至开平市沿江西路**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五楼国防动员工作股,或发至以下电子邮箱:******@***.***,逾期送达无效。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参加招标活动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人符合采购应聘要求条件的相关文件证明。

四、确定成交单位的产生

本单位将综合各应聘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售后服务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维护期限,从****年*月至****年*月。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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