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08 00:00:00
广州市黄埔区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地铁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评估服务更正公告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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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归属平台
招标平台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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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广州市黄埔区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地铁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评估服务 更正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下沙裕丰围片旧村改造项目地铁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评估服务(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国*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四点“投标人资格”修改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声学类或轨道交通类或结构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已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二、原招标公告第五点修改如下:“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国*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原招标公告第六点修改如下:“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注:**时**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公告第七点修改如下:“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方式:①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楼*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 五、原招标公告第八点修改如下:“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六、原招标公告第九点修改如下:“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楼*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 七、原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广州裕合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