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三财采决〔2026〕11号)
2026-06-09
海南/三沙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三财采决〔2026〕11号)
海南/三沙-2026-06-09 00:00:00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三财采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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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立正和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金濂路***号金牛岭片区******地块项目*#楼****、****、***

法定代表人:李新立


被投诉人: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号

法定代表人:许树彬

被投诉人:海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路***号创业大厦*座****房

法定代表人:汪振学


相关供应商:海南卓正司法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万福东路*****号

法定代表人:郭婷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中标公司开标(报价)一览表服务范围响应只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实质响应内容,无法验证,不符合符合性审查标准; 投诉事项二:在开标唱标环节中未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及报价内容,无实质唱标内容,未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开标环节不符合招标程序; 投诉事项三:在评标环节中评审组存在恶意打低分现象,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情况及结果

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结果:投诉人所投诉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海南立正和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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