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26-06-09 00:00:00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号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受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拟对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 采 购 人: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编号:******************号
三.项目名称: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内容:采购一批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
采购预算: ******.** 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已成功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年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个体工商户如无财务状况报告及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③**** 年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根据安市财采〔****〕*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无需提交以上②*③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④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七、开标地点:镇宁自治县金兰湾*栋**楼****号
八、*** 项目:否
九、采购人名称: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正雄
联系电话:***********
十二、招标信息及结果公告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