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6-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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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社会福利院****年度特困人员夏季服装、凉鞋等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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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瑞昌市社会福利院特困老人获得感、幸福感,规范瑞昌市社会福利院采购管理,加强采购质量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为我院特困老人采购夏季服装、凉鞋等,现就征集供应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瑞昌市社会福利院****年度特困老人夏季服装、凉鞋等采购。 二、采购内容:福利院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夏季服装、凉鞋等。 三、需求及预算(见下表):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瑞昌市社会福利院综合部 七、报名材料及要求: 供应商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技术参数说明、检测报告、已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证明。 八、采购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标准,达到环保要求。统一标识要求:每件产品需要在合适位置将老人名字用耐久性标签(标签材质需确保柔软不刺激、符合环保要求、质保*年)缝制在合适位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检测要求: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上述产品标“★”项目的面料或成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须符合或优于上述技术要求标准。检测报告须是具有***或****标识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作无效响应,如提供虚假报告取消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供应商需提供样品进行评审,成交供应商需将样品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未成交供应商样品现场退回。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携带瑞昌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夏季服装、凉鞋等采购预算单进行报价,报价单需要盖单位公章(材料袋密封加盖章)
九、评审办法 *、采购方组织评审组(*人以上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报价入围名单(不少于*家) *、从报价入围名单中确定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供应商。 *、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下单。 *、评审专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瑞昌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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