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6-09 00:00:00
浙能长电和平镇新港村清水港新村安置点**二期土方
回填土工程监理招代理服务
发包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能长电和平镇新港村清水港新村安置点**二期土方回填土工程监理招代理服务,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现对外公开招代理服务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建设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浙能长电和平镇新港村清水港新村安置点**二期土方回填土工程监理招代理服务,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具体内容:完成浙能长电和平镇新港村清水港新村安置点**二期土方回填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项目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代理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招代理的代理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参与投标人需携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个月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资料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代理单位于****年*月**日上午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号楼*楼***会议室参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分,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分,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
联系人:范主任 ***********
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集体经济组织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