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投标报价:******(元)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 ****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生林,陈惠花,包国祥(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仅有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第一次采购失败;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仅有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至此,第二次采购失败。
*.本次招标所提的技术参数要求均为业内基本要求,未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或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未发现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条件设置及发售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现组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唯一承接要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包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包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号云碓大厦***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可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余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