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6-09 00:00:00
****年花境工程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
二、项目名称:****年花境工程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华绿种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五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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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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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花境工程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根据四季不同气候,拟对淮北市内*处花境进行四次的草花更换及花境绿化养护工作,养护期自合同签订开始四个季节(****年夏、秋、冬至****年春季)。 服务要求:花境总面积*****²。(人民路与龙山路交口节点花境****²、人民路与孟山路交口节点花境***²、梦圆花境****²、市消防支队围墙外花境***.**²、爱园西北角花境****²、凤凰公园花境***.**²、相山公园*号门花境****²)。 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号老党校院内
联系方式:闫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幢*座****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