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6-09 00:00:0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驻马店市圣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驿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驿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诸市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驿发改[****]**号 。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
*.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防护林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不含税金额(大写)(¥元),税率*%,税金(大写)(¥元),人民币含税金额(大写)贰仟柒佰壹拾万叁仟零捌元壹角壹分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不含税金额(大写)(¥元),税率*%,税金(大写)(¥),含税金额(大写)(¥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零(¥*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零(¥*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零(¥*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纳税地点:承包人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在承包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及清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孙云。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驻马店市解放路 ****号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东***米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