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6-09 00:00:00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
监理人(全称):河南民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驿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工程地点:驿城区老河乡;
*. 工程规模:老河乡*.*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打、维修机井并配套安 装水泵、智能控制系统、铺设低压地埋线、坑塘治理、修建桥涵、道路建设、田块整治、土地深翻等;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件;
*.通用条件;
*.附录,即:
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郑 建 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叁拾捌万玖仟肆佰元贰角壹分 (¥:******.**元)。 包括:
*.监理酬金:
**
*.相关服务酬金:*其中: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相关服务期限:质量缺陷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订立时间:**** 年* 月**日。
*.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
*. 本合同一式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金铺
镇行政东街四十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前湖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