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09 00:00:00
浣东街道李一村金鹅湖工业园区地块招租公告
浣东街道李一村金鹅湖工业园区原张伟苗租用地块经营权整体出租,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浣东街道办事处交易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限: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止。
二、信息发布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领取报价单等:****年*月**日上午**:**至**:**分止。
报名地点:李一村办公大楼
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现场踏看时间:自行踏看
报价单领取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报名前打入投标保证金后,向村领取报价单时随带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报价单必须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及书记签字有效),报名时需缴报名费****元整(不退还)。同时,须签订《金鹅湖园区租用地块情况告知书》。
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提交报价单时间:****年*月**日下午**:**分—**:**分止。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唱票)
六、开标地点:浣东街道办事处二楼***办公室。
七、投标方式:标的物暗标以最高价中标。本次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投标价低于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在*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租金,若逾期未缴纳,则视为自动弃标,村将没收保证金重新发包。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在合同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退还(不计息),若承包者中途发生违约情况,违约产生的损失可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者承担。
八、标的物概况:本标的属于李一村集体资产,标的物为李一村金鹅湖工业园区原张伟苗租用地块,面积经村委托第三方测算为****.**平方米(具体以测绘报告为准),此标的物标底价为每年每平方米**元整(总标底价为***.**万元),承包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中标者需在中标后的*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期(第***年)租赁费,第二期租赁费(第***年)于首期届满前*个月内付清,第三期租赁费(第***年)于第二期届满前*个月内付清。中标后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
特别注意:本次出租是依法经公告程序,并以原承包方腾退后,移交给村时的实物状态为准,标的的新旧程度、结构状况、环境位置、品质状况、缺陷情况、面积数据等以移交给李一村的现状为准,是为带瑕疵的出租,村和街道交易办对标的的外观、品质问题、结构缺损、面积差异、设施损毁等不作保证,由受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本次出租价款及成交关系。出租成交后,受租方不得以此作为解除出租成交关系,迟延或者拒绝支付出租成交款之理由,故,受租人应在展示期间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查,对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调查与了解。本标的未办理土地证,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充分了解权属状况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受租人不得因该类政策风险要求解约。承包期间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及从事违反政府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此标的物地上资产交接由李一村负责处置到位,最终解释权归李一村为准。
九、租赁期间,若遇地块整体开发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多余租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后退还,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
十、标的情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有权解除合同,经济损失承租方自负:(*)利用所租资产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未经村同意,擅自改变资产结构及存在状态的;(*)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设施的,影响环境污染的;(*)承租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包期满后一切建筑物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租资产事项必须符合五水共治和扬尘管理的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参加投标者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入村账户。投标价不得低于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如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则没收保证金,重新发包。如中标金额相同,则以抽签为准。投标金额精确到元。
收款单位:诸暨市浣东街道李村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东支行
银行帐号:***************
十二、开标需带资料:投标者身份证、报价单。
十三、联系电话:******** 联系人:祝少慰
浣东街道李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浣东街道办事处交易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