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09 00:00:00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标段项目路基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标段项目路基工程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月 ** 日
一、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元) |
质量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备注 |
|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标段项目路基工程 | 衢州熊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否决响应原因及依据
|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响应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标段项目路基工程 | 无 | 无 | / |
*.流标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标段项目路基工程 | /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报价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邮箱:******@******.***方式提交投诉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函主要内容包括: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人的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和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诉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投诉函须实名提交。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投诉函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向投诉人回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投诉期间,相关程序中止执行,待投诉处理完毕后视情况恢复。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 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号
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国道*标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单位: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