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2026年度杭埠河(干汊河镇段)水葫芦及河道内其他杂物清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6-09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舒城县】【乡镇成交公示】2026年度杭埠河(干汊河镇段)水葫芦及河道内其他杂物清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6-09 00:00:00

****年度杭埠河(干汊河镇段)水葫芦及河道内其他杂物清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杭埠河(干汊河镇段)水葫芦及河道内其他杂物清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舒城鸿安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度杭埠河(干汊河镇段)水葫芦及河道内其他杂物清理服务

服务范围:干汊河镇境内**.*公里杭埠河河道水葫芦、水生植物的清除及其杂物的打捞保洁,河道两岸护坡(含绿地)、河堤内生活垃圾(含少量建筑垃圾)、杂草的清除与保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相约河畔**栋写字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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