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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电子政务(政务机房)网络总出口(****)租赁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望城区电子政务(政务机房)网络总出口(****)租赁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望城区电子政务(政务机房)网络总出口(****)租赁项目 |
基础电信服务 |
*.*******互联网出口;
*.**个互联网公网**地址;
*.提供*×**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性能参数符合*****建议相关标准。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数量:*单位:项总金额(元):****** | 品目编码 | ********* | 品目名称 | 基础电信服务 | | 采购标的 | 望城区电子政务(政务机房)网络总出口(****)租赁项目 | 服务范围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网络服务要求 本项目应符合如下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互联网出口; *.**个互联网公网**地址; *.提供*×**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性能参数符合*****建议相关标准。 *.*网络性能要求 *.要保证接入网点单位的网络实现快速的转发,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以上。 *.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时延***;****。 *.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丢包率为*‰。 *.由于电子政务的应用会向语音电话和视频会议等大流量的媒体应用方向发展,因此,需要预留有足够的带宽,能够确保这些应用正常运转。 *.未来可提供平滑的线路带宽升级。 *.提供的线路技术参数符合*****建议和国标要求,线路延时≤****,端到端丢包率,要求<*‰,误码性能参数符合*****建议相关标准。 *.施工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的安全测试,确保用户所租用线路全部达到技术指标,并向用户提供测试报告,同时提供光路施工图。 *.要求提供的相关设备为全新先进产品,完全达到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 *.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网络覆盖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全自有产权、涵盖客户接入层和骨干传送层实行全程全网组网的光缆网络资源,不能中途或局部利用第三方资源,不能以局部或整体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等形式完成组网。 *.*服务体系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其服务体系,它们和线路资费报价一起将作为投标人是否成交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组织形式 (*)供应商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现代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企业组织形式要求营销与生产相分离、生产与服务相分离,企业内部专业分工细化而且明确。 (*)供应商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分布设置,以保证服务响应的及时性。要求在市区、县城、乡、镇设立有设备和电路维护服务分支机构,在市区、县城设立有光缆线路维护专业分支机构。设备和线路维护人员配备要求乡及乡以下不少于*人、镇不少于*人、县城内不少于**人、市区内不少于**人;维护人员要求*年以上专业从业经验。 (*)供应商设立的相关机构须为自有机构,并以自有力量向客户提供电路开通、维护和管理服务,禁止第三方或外包服务机构参与其中。 *.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供应商必须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障碍申告、一点技术支持等。 (*)供应商必须实行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开通的闭环管理,实行障碍申告受理、障碍派单、障碍处理和障碍修复回复的闭环管理。 (*)供应商上述服务体系的闭环管理应以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 *.自动化的网络管理系统 (*)供应商应建立自动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络服务质量自动监测、温湿度及动力环境质量监测、障碍信息自动收集、障碍分析辅助判断、设备与电路障碍远程干预和处理。 (*)供应商的自动化网络管理系统应具备日志记录功能,日志记录要求保存**天以上。 *.服务规程 (*)日常维护:供应商按行业惯例进行网络周期性维护,每季度向使用单位提交所租赁线路的运行质量分析报告。 (*)网络优化:供应商根据日常维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客户使用需求提出网络优化建议或方案,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实施网络优化。 (*)网络割接:供应商如因自身网络原因、客户原因或其它外因需中断线路时,应提前**小时通知使用单位,经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确保不能影响其正常业务。 *.应急处置机制 (*)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供应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供应商要制定完善的紧急障碍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障碍处理,缩短障碍处理时限。 *.客户培训 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为使用地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悉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服务质量要求 *.租用带宽出口质量要求 租用的带宽出口速率必须满足招标的速率。 *.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应承诺做到: (*) 提供*×**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在用户申告障碍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到达现场,*小时排除障碍;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承诺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将承担补偿责任。 *.乙方在完成巡检维护、抢修或根据甲方需求完成调试后需形成闭环机制,电话、微信或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视为线路中断并在验收结算时按天(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扣除相关费用。 *.*适用法规政策目录 在租用期限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维护双方权益,按照工信部颁发的相关电路质量要求,保证甲方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分布设置,保证服务响应的及时性。在市区、县城、乡、镇设立有设备和电路维护服务分支机构,在市区、县城设立有光缆线路维护专业分支机构。设备和线路维护人员配备要求乡及乡以下不少于*人、镇不少于*人、县城内不少于**人、市区内不少于**人;维护人员要求*年以上专业从业经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线路建设要求 本次网络总出口租赁满足秘密级网络建设规范和标准。 *.*配套设备 本次配套设备包含: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出口所需配套设备。 *.*平台支持。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和网络设备集成商进行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运行实际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保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按甲方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
*.其他要求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支付日期:**********,本合同为****至****年合同年的费用,且每年合同到期后**个工作日内结算当年费用,每年按实际开通时间(以验收合格当月为起始时间)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 * | ******.**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本合同为****至****年合同年的费用,且每年合同到期后**个工作日内结算当年费用,每年按实际开通时间(以验收合格当月为起始时间)结算。 |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付款方式:每年合同到期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结算当年费用,每年按实际开通时间(以验收合格当月为起始时间)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及验收证明、检测维修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户名: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望城支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号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号 电话:*************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要求标准,项目涉及的标准、规范,以国家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履约验收标准:
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③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项目验收发生检测(检验)、劳务报酬等费用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④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⑤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⑥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安全测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整改。 *.乙方所提供服务人员应符合项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立即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关资质人员提供服务,且不得转委托实施,否则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服务过程中,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用工、工伤及意外事故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应确保甲方永久享有本合同产品的所有权,确保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乙方所交付产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侵犯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自行处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及时解决并处理甲方关于本合同产品的相关问题,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资料、所知悉甲方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失效而失效,永久有效。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自每年合同到期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结算当年费用。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响应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延迟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项目如遇政策调整需要取消,属于不可抗力,即合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项目结算,不得以合同期限为由与采购人产生纠纷。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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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文件,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本期为第*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出现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采购。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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