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中央监护站等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09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中央监护站等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06-09 00:00:00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中央监护站等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中央监护站等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马格尼菲(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号泰达******座****
被投诉人: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号
当事人:马格尼菲(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号泰达
四、基本情况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中央监护站等设备项目*包、**包、**包”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马格尼菲(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代理机构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马格尼菲(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三、投诉人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以资格评审不通过、中小企业声明函落款填写错误为由废标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依法撤销被投诉人作出的涉案《质疑答复函》; *.责令被投诉人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依法核查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并依规作出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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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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