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6-09 00:00:00
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
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标段编号:***********************。现对招标公告做以下变更。
二、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运营资质: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变更为: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运营资质:须具备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计划工期变更为:
计划工期: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本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实体施工任务,****年*月**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工期以经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固定运营期:固定期限**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即运营维护开始日)起算。
(*)后续运营期:固定运营期届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就后续*年的运营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此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蔚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幢**楼
监督单位: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