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景怡停车场(村北片区)使用权发包(二次)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2026-06-09
河北/石家庄 中标结果
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景怡停车场(村北片区)使用权发包(二次)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6-09 00:00:00

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景怡停车场(村北片区)使用权发包(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景怡停车场(村北片区)使用权发包(二次)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村鹿泉区向阳南大街与观景大街交口东北角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挂牌开始时间 **********
挂牌单价 ****** 元/年
挂牌总价 ****** 元
标的物数量 *** 个
资产和资源性质 集体 资产类型 房屋
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目前用途 停车场 附属设施
坐落 鹿泉区向阳南大街与观景大街交口东北角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我社区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价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张家庄社区村北停车场坐落于鹿泉区山前大道与观景大街交口东北角,占地**亩,停车场地块【*】东至东日辰地,南至观景大街,西至向阳南大街(路边绿化带除外),北至五街地,占地面积**亩;停车场地块【*】东至东日辰地,南至观景大街,西至东日辰地,北至五街地,占地面积**亩。地块【*】【*】约***个车位,土地所有权属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次承包管理、保卫等所有工作由中标的承租人负责,费用自理。出租年限为*年,起标价******元/年,(不含税,出租方可开具正规收据,如需发票税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加价幅度为*****元/年或*****元/年的整倍数,交易保证金为*****元,未中标者如数退还交易保证金,竞得者签订合同后如数退还交易保证金。需缴纳承包保证金。 即日起发包的停车场接受咨询。有意承包者请于 **** 年 * 月 *日* **** 年 * 月 ** 日(*:*****:**)前持身份证到我社区办理竞标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以交付为准)。发包停车场以现状为准,竞标人须自行踏勘并了解发包的停车场情况。在承包期间如遇本社区或政府相关部门征占或开发使用这些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遇施工占用,所产生的的赔偿均与张家庄社区居委会商谈与承租方无关,对于因施工造成的停业,居委会按照施工入场时间至工程结束期间的实际天数顺延停车场承包天数。本次出租为两年租赁权,竞得后须三日内一次性交付第一年的承包费到指定账号,第二年的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承包费用,居委会将单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二、本次招租人对意向承租人要求如下: *、意向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出让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达 联系电话:***********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方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出让方信息
出让方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村
注册地(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富强路 法定代表人 刘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方式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否(不放弃)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其它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我社区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价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张家庄社区村北停车场坐落于鹿泉区山前大道与观景大街交口东北角,占地**亩,停车场地块【*】东至东日辰地,南至观景大街,西至向阳南大街(路边绿化带除外),北至五街地,占地面积**亩;停车场地块【*】东至东日辰地,南至观景大街,西至东日辰地,北至五街地,占地面积**亩。地块【*】【*】约***个车位,土地所有权属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次承包管理、保卫等所有工作由中标的承租人负责,费用自理。出租年限为*年,起标价******元/年,(不含税,出租方可开具正规收据,如需发票税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加价幅度为*****元/年或*****元/年的整倍数,交易保证金为*****元,未中标者如数退还交易保证金,竞得者签订合同后如数退还交易保证金。需缴纳承包保证金。 即日起发包的停车场接受咨询。有意承包者请于 **** 年 * 月 *日* **** 年 * 月 ** 日(*:*****:**)前持身份证到我社区办理竞标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元(以交付为准)。发包停车场以现状为准,竞标人须自行踏勘并了解发包的停车场情况。在承包期间如遇本社区或政府相关部门征占或开发使用这些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遇施工占用,所产生的的赔偿均与张家庄社区居委会商谈与承租方无关,对于因施工造成的停业,居委会按照施工入场时间至工程结束期间的实际天数顺延停车场承包天数。本次出租为两年租赁权,竞得后须三日内一次性交付第一年的承包费到指定账号,第二年的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承包费用,居委会将单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二、本次招租人对意向承租人要求如下: *、意向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出让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张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达 联系电话:***********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 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鹿泉分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