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0吨废旧铝线转让(挂牌底价见标的列表)[挂牌披露]
2026-06-09
内蒙古/包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约50吨废旧铝线转让(挂牌底价见标的列表)[挂牌披露]
内蒙古/包头-2026-06-09 00:00:00
内蒙古/包头-2026-06-09 00:00:00
约**吨废旧铝线转让(挂牌底价见标的列表)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约**吨废旧铝线转让(挂牌底价见标的列表)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昆都仑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标的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共计预估**吨,其中带皮**吨,不带皮**吨。最终重量以提货时称重过磅数据为准(称重过磅时不对绝缘皮、包装物等附着物进行剥离),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清单、图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不作为提货依据。 *、受让方需自行实地勘验核查比对并标记记录相关情况,此类资产因属报废资产存在瑕疵,存在构部件缺少、基本功能不可用等状况。若因上述资产情况导致任何损益,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判断受让标的风险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进行披露,不对转让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催告仍不履行,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标的转让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转让标的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其他*交易平台公开披露的文件所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造成的风险,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 *.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中心原则上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但如出现实际交接吨数仅为预估吨数**%(含**%)以下时,转、受让双方向中心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中心按照实际过磅吨数据实结算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但不低于中心最低收费标准。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其他披露内容(*)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为参考,受让方现场勘验确认其已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固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杂质、附着物、水分含量、自然损耗及计量误差风险)进行了充分核查与独立判断。 (*)受让方基于前述核查与判断出价竞买,并承诺在受让后承担与标的物现状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就标的物超出已披露范围的物理状态或数量承担保证责任。 (*)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以两项资产的整体总价进行报价。成交总价高于挂牌总价的,各标的资产的成交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以“带皮旧铝线为*****元/吨、不带皮旧铝线为*****元/吨”为基准,按成交总价与挂牌总价的比值同比例上浮计算。即:某标的资产成交单价 = 该标的资产挂牌单价 ×(成交总价 ÷ 挂牌总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