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产权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感谢您对连云港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