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采区本级][C服务] 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08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企采区本级][C服务] 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杭州-2026-06-08 00:00:00

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人: 盛磊敏来源: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内容:完成*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工艺环节污水等的采集与检测,及其中*家企业溯源监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室

*.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号:*******************

获取方式: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供应商报名并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提交****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标书费缴纳截图

*.报名并获取相关采购标书相关提示:

*)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等记名报名方式,但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分**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

开标时间:****年*******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可以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磊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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