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永商梨花溪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08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新津区永商梨花溪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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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永商梨花溪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津区永商梨花溪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民工工资担保内容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建委〔****〕*** 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建设领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成建委〔****〕***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住建规〔****〕* 号)文件”和专用合同条款**.*担保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建委〔****〕*** 号)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建设领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成建委〔****〕*** 号)文件。”变更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号)”。 *、招标文件对于民工工资支付要求以上述变更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