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6-08 00:00:00
****年辽中区城区道路行道树栽补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完成行道树挖穴、土壤改良、苗木栽植、支撑固定、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后期养护等全部工作,包含苗木采购、运输、种植、支撑、浇水,病弱树、枯死树移除,垃圾清运等以及养护期内的日常养护,涵盖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植、除草松土等全流程服务。
*.苗木技术参数:
优先选用辽中区乡土适生树种,主要包括柳树、五角枫、金叶榆绿篱、水蜡球等,苗木要求长势健壮、树形饱满、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带土球,土球直径为苗木胸径的****倍;胸径规格控制在*****,定干高度*.**,分枝点均匀,符合城市道路行道树补植标准。栽补植苗木共计:绿篱****.*平方米、乔木****株、灌木球***株,具体以现场实际勘察量为准。
*.服务技术要求:
栽植前对种植穴进行土壤改良、松土施肥,清除石块、建筑垃圾;栽植时保证苗木直立、株行距均匀,符合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要求,栽植后及时搭设支撑、浇透定根水,做好保湿、防风措施;服务过程中做好现场围挡、交通疏导,做到文明服务、安全服务,及时清运垃圾,保持道路环境整洁。
*.质量标准:
养护期内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无倒伏情况。
*.安全要求:
供应商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方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服务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苗木运输、移栽植过程中做好防护,避免对周边市政设施、行人及车辆造成损害。
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苗木栽植、补植及垃圾清运工作,养护期**个月。
*.履约地点:辽中区城区北四路、滨水路、盛世御景西侧道路、蒲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绿地。
*.付款方式: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参与验收,养护效果全部达标视为合格。
*.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行道树挖穴、土壤改良、苗木栽植、支撑固定、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后期养护以等全部工作的费用。
*.养护期:养护期内无偿提供苗木补植、养护服务,因苗木质量等原因,导致的苗木枯死、损坏,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并重新养护。
*.售后响应:养护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小时售后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到场处理,一般问题**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小时内处理完毕。
*.履约保障: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苗木规格。
*.违约责任:供应商逾期完工、苗木质量不达标、养护不到位,须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供应商严重违约、无法按期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