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2026年第19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新疆展团特装展位布展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06-08
新疆/乌鲁木齐 变更澄清
[政采云]2026年第19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新疆展团特装展位布展服务的更正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6-08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6-08 00:00:00
[政采云]****年第**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新疆展团特装展位布展服务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第**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新疆展团特装展位布展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价款的**%支付预付款,待博览会结束后支付剩余尾款。 |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发票等。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价款的**%支付预付款,待博览会结束后支付剩余尾款。 |
| * | 代理费收取标准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下浮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下浮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下浮**%,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北京时间) | ****年**月**日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号万科云***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大春,王鹏,王楠,李盛男,沈超,周杰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