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026-06-08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江苏/南京-2026-06-08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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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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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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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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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答疑
(*)提问*:若投标人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仍在公示期。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执行。
二、澄清
(*)合同专用条款*.*.*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描述修改,由“必须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验收标准”调整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且必须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验收标准。”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中涉及到“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描述修改: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明确合同专用条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剩余费用如何支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随施工进度按月支付。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承诺书删除“序号(*)、(**)*(**)”内容后重新编号,详见澄清修改后得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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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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