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6-0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6-08 00:00:00

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答疑公告

“罍街中心、智汇中心、阳光中心、城市更新卫岗王卫片区可售商办项目销售代理”(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现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

*.*****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本项满分*分。

*.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符合下述要求的

*)*****平方米≤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平方米,另加*分;

*)*****平方米≤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平方米,另加*分;

*)*****平方米≤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另加*分;

本项满分*分。

注:(*)本项对正在履约和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名称、单个合同商业或办公建筑面积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目不同年续签的合同,仅计分一次,不累计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

联系人:董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人:夏丽丽

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答疑公告.***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