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SZS)000728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
2026-06-08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2026NCZ(SZS)000728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
宁夏/银川-2026-06-08 00:00:00
公告全流程展示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报价扣除优惠: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 *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宁夏数字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附件*:政府采购需求.***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给予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详细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非“★”和非“▲”条款为一般技术参数。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训工作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即视为相关产品符合要求。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以 ** 分为基础:投标人标识“▲”的重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分,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 * 项减 *.*分。 注:*.标识“▲”的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技术支撑性文件予以佐证,佐证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系统功能截图、官网截图、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说明或者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要求的形式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扣分。 *.为方便评委核对,请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注明具体偏离指标及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并在佐证材料上显著标记偏离指标。 *.采购人在项目验收时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货、拒付款,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实施方案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施计划、供货进度及保障、物流配送方案、人员安排及岗位分工、安装调试、货物成品保护及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组织验收等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计划全面周详,措施切实可行,进度安排合理,重难点把握准确,应急处置得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分;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重难点较突出,人员安排较合理,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分;实施方案有缺漏,但基本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分;实施方案简单,内容脱离实际,可实施性不强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培训方案 *.** 投标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 ②培训达到的效果 ③培训方式(线上、线下)及培训次数 ④针对教学专业能力培训的方案和承诺⑤培训师资等内容。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以* 分为基础,针对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 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 *.* 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②售后服务体系 ③售后服务团队 ④故障处理解决方案及处理时限 ⑤现场服务响应时间 ⑥应急服务等。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以* 分为基础,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 *.*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功能演示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演示视频进行以下功能演示并进行打分,演示视频时间共计不超过 ** 分钟,所有功能演示完整的得 * 分,每条完全满足时得 * 分,功能演示不全(部分满足)时得 *.* 分,不提供演示的不得分,具体功能演示视频要求如下: *.支持同时启动≥*个独立图形化桌面实例,每个桌面可独立部署不同操作系统或软件栈。各桌面间资源隔离,进程互不影响 *.为保障实验过程的可追溯性与实验成果的真实性,支持在可视化实验环境中集成了动态水印自动生成与叠加机制。该机制将学生身份及会话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名姓名、唯一账户**、实验开始时间戳等; *支持实验环境重置,将自动销毁当前容器并基于原始镜像重新部署,完整还原初始文件结构、软件配置、服务状态及桌面布局,保障实验可重复性与结果一致性,便于学生反复验证、对比调试; *.创建项目实践报告,至少包含基础信息、实训目的、实训内容与过程、实训成果、实训总结与体会,附件上传等,可以按照学校实训项目及内容做二次开发; *.提供机械臂强化学习仿真场景:******与********,实现在******场景中与真实机械臂完全*:*的机械臂模型的关节控制与强化学习,预置***等典型算法案例,实现机械臂的定点抓取等任务场景,支持用户自定义奖励函数与状态空间;
* 商务部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以 *分为基础,产品质保期每延长 * 个月加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 **** 年 * 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 *分,最高得 *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书及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自主创新产品 *.**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自主知识产权的,每提供 *项得 *分,最高得 *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节能环保产品 *.** 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加 *.* 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合计: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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