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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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兵营空间公开招选社会化运营合作方的第二次公告
特别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参与投标单位不足*家。现延长公示时间,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已报名成功的单位无需重复报名,报名资格继续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提升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海珠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指引》(海文广旅体字〔****〕**号)、《海珠区文化文物试点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指引》(海文广旅体字〔****〕**号)、《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同意开展社会化运营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合作方,负责在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兵营空间(约**平方米)进行社会化运营。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兵营空间社会化运营合作项目
*. 招选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粤海第一关纪念馆)
*. 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基村黄埔古港景区内——粤海第一关纪念馆
*. 项目简介:粤海第一关纪念馆是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下属场馆,为提升纪念馆公共服务水平,丰富观众参观体验,活化利用场馆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社会化运营合作方。
*. 项目内容:在纪念馆内的兵营空间(约**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提供轻餐饮配套服务(包括咖啡、茶饮、简餐、烘焙点心、甜品,预包装食品等,须为非明火加工、无刺激性气味),并合作开发销售文创产品。
二、合作要求
*. 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合作形式:招选单位提供场地及基础水电接入,投标公司负责场地装修、设备投入、日常运营、人员管理、食品安全及按实际用量支付电费。
*. 分成模式:本项目由招选单位向投标公司收取管理服务费,具体计收规则如下:(*)收费比例:以投标公司的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比例为准,且该比例不得低于**%。(*)计收原则:每月管理服务费原则上按“当月营业额×收费比例”计算(若该比例计算金额不足保底金额时,则按保底金额计算。最终保底金额将依据评审结果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元。)
*. 数据公开:投标公司须向招选单位开放销售后台数据,招选单位有权定期核查营业额。
*. 运营时间:周一至周日 *:*****:**,确有需求可另行向招选单位申请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
三、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品销售。符合国家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轻餐饮经营经验(提供合同或门店证明,食品安全许可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公开招选流程
*. 公告发布:本公告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为****年*月*日***月**日。
*. 现场勘查(可选)
招选单位将于****年*月**日组织现场勘查,介绍场地基本情况。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 ****年*月**日前将勘查报名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未报名者视同放弃勘查。
*.提交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月**日,投标公司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下资料送达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号南北广场三楼)***室,联系人姚小姐************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收。
(*)《意向报名登记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在附件下载)
(*)密封、完整的应标材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含运营方案(包括:品牌介绍、产品规划、空间装修设计方案、文创开发计划)、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服务管理与应急预案、业绩证明、投标报价(营业额分成比例报价、保底金额报价)等加盖公章。
*.专家评审
招选单位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公司提交的应标材料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将依据《评审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项目实施
五、其他说明
*.招选单位对参与投标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选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
*.参与投标的单位响应本次招选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招选单位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参与投标单位根据招选单位合作模式要求,同时填报营业额分成比例和保底承诺报价,对于只填报其中一项条件的报价清单或所填报的报价低于招选单位最低要求标准的,招选单位将不予评审。
*.本次招选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招选单位负责解释。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此次结果。
*.凡对本次招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姚小姐
电话:************(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附件:
附件*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兵营空间公开招选社会化运营合作方意向报名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