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6-08
河南/信阳 质疑投诉
罗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河南/信阳-202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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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信阳市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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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罗山县城市管理局罗山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药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平顶山市得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路与轻工路交叉口西南角恒鑫祥工业园*号楼****号
被投诉人:罗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罗山县江淮南路
相关供应商:河南辰龙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与真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号楼***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显示其为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标的物‘三氯化铁’的制造商为河南辰龙实业有限公司,但河南辰龙实业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标的物‘三氯化铁’必须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第五十四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事实成立,撤销本项目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在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对照投诉人提出的各项意见逐条核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确保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匹配、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切实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