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08 00:00:00
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金龙水库承包出租项目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金龙水库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金龙水库承包出租项目,已由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金龙水库承包出租项目:年限为**年,位置座落在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龙王庙,面积约**亩(不包括房屋设施)。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金龙水库承包出租项目,出租年限为**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首年,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一次性缴纳承包款。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全部**年的中标承包款;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或缴纳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取消其中包资格;首年租金为中标价,从次年起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每年递增*%。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满**周岁或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自然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
*.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单位法人居民身份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联 系 人:单春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沈少冬 联系电话 ***********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人: 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 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