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共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
采购包*: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
采购包*:综合评分法
原技术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十一) |
*.** |
是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监测测向系统”指标“测向准确度”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一类固定监测站系统: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垂直极化*************,水平极化*************,*.*.*,异常点数不大于**%),若在本“评标标准”技术项项目“*.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八)”中该投标人得分,则在*************(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内也应满足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异常点数不大于**%)。 三类固定监测站系统: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垂直极化*************,水平极化*************,*.*.*,异常点数不大于**%),若在本“评标标准”技术项项目 “**、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九)”中该投标人得分,则在*************(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内也应满足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异常点数不大于**%)。 同时满足一、三类固定监测站系统的上述“测向准确度”指标要求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该报告须体现被测样品的测向准确度的检测情况,否则不得分。检测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的“*、检测报告的具体要求”。 |
现更正为:
技术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十一) |
*.** |
是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监测测向系统”指标“测向准确度”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一类固定监测站系统: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垂直极化*************,水平极化*************,*.*.*,异常点数不大于**%)。其中异常点定义为,依据《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国无办〔****〕*号)中固定站测向精度最低要求为≤*°,将超过该指标*倍(即*°)的测向误差数据定义为异常点,三类站系统要求与此处相同。若在本“评标标准”技术项项目“*.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八)”中该投标人得分,则在*************(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内也应满足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异常点数不大于**%)。 三类固定监测站系统: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垂直极化*************,水平极化*************,*.*.*,异常点数不大于**%),若在本“评标标准”技术项项目 “**、主要的设备优化扩展评审(九)”中该投标人得分,则在*************(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内也应满足测向准确度均方根值≤*.*°(*.*.*,异常点数不大于**%)。 同时满足一、三类固定监测站系统的上述“测向准确度”指标要求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该报告须体现被测样品的测向准确度的检测情况,否则不得分。检测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的“*、检测报告的具体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美连、蔡晓畅、李茂涛、翁格骅
电话:*************、********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