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6-06-08 00:00:00
永和科技会昌甲烷氯化物联产四氯乙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永和科技会昌甲烷氯化物联产四氯乙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和科技会昌甲烷氯化物联产四氯乙烯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建设性质:技改
*、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本次技术改造不新建建筑物,对公司现有氢氯化及四氯乙烯装置区、焚烧装置工艺装置进行更新完善并对其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环保安全方面:增设一套废水蒸发装置、一套盐酸成品储罐二级尾气吸收塔,以及一套液氯库氯气吸收系统,一套中间罐区尾气吸收系统,并对焚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取消六氯乙烷副产品及其生产工序,现有年产****吨产能进入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竣工投产后,主产品产能保持不变,形成年产二氯甲烷*****.*吨、三氯甲烷*****吨、四氯乙烯*****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联系人:曾瑞华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号财智广场*栋商业*****
*、联系人:邱丽丽 *****;*****;*****;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已于****年*月*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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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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