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6-08 00:00:00
荔城区中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底照相机等)中标公告
荔城区中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底照相机等)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荔城区中医院新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眼底照相机等)
三、中标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柏润芃商贸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号***室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厦门柏润芃商贸有限公司 |
眼底照相机 |
上邦 |
******* |
*套 |
****** |
| * |
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
美淳 |
***************** ******* |
*套 |
***** |
|
| * |
干眼诊断仪 |
上邦 |
***** |
*套 |
****** |
|
| * |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面部分析仪) |
博视 |
******** |
*套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明芬、王雪容、吴莉莉、黄德义、黄家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执行,具体比例如下: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 **(含)以下 |
*.*% |
| ******(含)以下 |
*.*% |
| *******(含) |
*.*% |
注:按上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费总额不足三千元的按三千元包干收取;代理费总额超过两万元的按两万元包干收取。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农行莆田市府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
*、厦门柏润芃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尔兰贸易有限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未中标人可前往我司或通过邮箱(***********@***.***)领取落标通知书和本公司的评审得分及排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中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尚勤街玉湖路张镇水乡*区****
联系方式: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华源豪庭*座*单元***室
联系方式:小刘************
莆田市荔城区中医院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年*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