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08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南充-2026-06-08 00:00:00
四川/南充-2026-06-08 00:00:00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洁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一、基本服务要求第(四)条内容: 原文:(四)保洁服务单位必须与现场的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更正为:(四)保洁服务单位必须与现场的保洁人员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工合同。
(二)原文件★其他要求第 * 条内容: 原文:*、员工工资:投标人自行拟定本项目岗位的员工工资,用工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更正为:*、员工工资:投标人自行拟定本项目岗位的员工工资,用工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原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一、基本服务要求第(四)条内容: 原文:(四)保洁服务单位必须与现场的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更正为:(四)保洁服务单位必须与现场的保洁人员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工合同。
(二)原文件★其他要求第 * 条内容: 原文:*、员工工资:投标人自行拟定本项目岗位的员工工资,用工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更正为:*、员工工资:投标人自行拟定本项目岗位的员工工资,用工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文件:************ 评审:************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文件:************ 评审:************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