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6-08 00:00:00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拟对****年潮阳区镇街纪(工)委谈话室升级改造工程进行比价,项目相关信息及需求如下:
*.项目名称:****年潮阳区镇街纪(工)委谈话室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不可竞争费用)。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供应商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在审查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
(*)需求描述:更换潮阳区**个镇街谈话室的地面、天花板,更换隔音玻璃、防蚊窗纱,更换部分谈话室软包材料,更换软包桌椅、门等。
(*)承包内容: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
(*)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②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期要求:**日历天内
*.比价说明
(*)报价类型:总价
(*)报价是否含税:是
(*)比价方式:最低价法
(*)参与比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比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参与比价的供应商必须按比价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
(*)参与比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提交资料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价表(详见附件)。
*.提交时间:********** **:**:** 至 ********** **:**:**
*.提交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须将满足要求的资料递交至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办公大楼四楼***采购人处。若资料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拒收。
*.说明:本次比价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直接选择本次比价中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议价邀请。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汕头市潮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办公大楼四楼***
联 系 人:蔡树宏
电 话:*************
附件*:报价表
附件*:工程量清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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