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6-06-08 00:00:00
阜阳中心****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委托,就其阜阳中心****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标段(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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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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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阜阳顺达道路施救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顺详道路施救有限公司 |
颍上县顺达道路施救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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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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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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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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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计划服务期“*+*”年。第一年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
计划服务期“*+*”年。第一年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
计划服务期“*+*”年。第一年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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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
*、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施救外协单位采购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滁新高速段颍上东*阜阳南、颍淮大道*临泉段)(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六安西中心*********年度清障救援服务合作协议**标段(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济广高速段)(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阜阳管理处*********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阜阳管理处*********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滁新高速毛集*颍上东段)(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周公司*********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阜阳管理处*********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合阜产业园区阜阳南收费站出口处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曹智、张涛
电话:***********、***********
监督电话: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电话:*************、*************
四、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联系人: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电话: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阜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