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6-06-08
河北/邢台 变更澄清
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河北/邢台-202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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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清河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现修改为**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单位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现修改为**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单位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