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6-08 00:00:00
发布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地板
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张宝玲项目负责人:张宝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橡胶地板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概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文字笔误,现修改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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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采购包*(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橡胶地板采购项目):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以上)。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更正后: 采购包*(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橡胶地板采购项目):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以上)。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一资格性审查表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文字笔误,现修改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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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以上)。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更正后: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以上)。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次更正仅修改招标文件文字笔误,未改变本项目采购类别、采购标的、资格条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评审办法、评分细则、投标要求等任何实质性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区**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工
电话:*************
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