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6-08 00:00:00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 **:**:**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 * *+ 】
我局作为采购人,计划采购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对所有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一年
(四)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服务响应要求,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车辆(共**台车,其中机动车**台,无牌照四轮电瓶车*台)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 *** 号
(六)服务要求:
在法定工作日(上午 *:** 至下午 **:**)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维修响应时间是接到报修电话后*个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客户车辆故障所在地,排除故障或接车回维修厂维修。
(七)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不超过**.*万元/年(其中局本级******元,分类所*****元,养护所*****元,市容所*****元,燃气所*****元,余泥所*****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址及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可采取直送、邮寄(邮费自理)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 时,下午 **:**—**:**时)。
(三)报名地址
供应商资料请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 *** 号 *** 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站中是入围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营业执照;
*.公司简介;
*.供应商提交同类及相关项目经验;
*.维修保养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维修/保养费用(折扣率)报价说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
三、评选及中选
各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装在密封袋里,统一时间开启。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比选领导小组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公司规模、公司信誉、经验业绩等因素,分别进行评选,最后选择 * 家单位为中选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不足 * 家或者经评议有效供应商小于 * 家,则该比选流选。注:本服务项目为统采分签形式,合同由中标单位与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分别签署,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预算金额按合同约定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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