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创基金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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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创基金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科技成果转化,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科创基金聚焦数智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基金管理人,助力科技企业成长与产业升级。

二、基金投资范围与支持方向

(一)项目类型

技术研发类:前沿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新产品研发项目;

成果转化类:高校/科研院所优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试熟化项目;

初创培育类:成立 * 年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平台建设类: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运营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区块链等);

高端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

新能源、新材料与节能环保;

其他符合国家/地方战略的科技创新领域。

三、基金基本情况

(一)注册地:基金应注册在仪征市。

(二)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亿元人民币。

(三)出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包括中基协登记的管理人、与管理人具备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与管理人具备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员工或其员工持股平台等)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

(四)存续期:本基金存续期为**年,其中投资期*年,退出期*年。

(五)投资方式:运用股权投资方式主要对园区重点招引落地企业、项目进行投资。返投比例不低于*:*。

(六)管理费:基金管理费计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投资期内以出资实缴金额作为计提基数,退出期以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每年实际计提的管理费金额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剩余**%部分中每年应计提额的**%与当年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评价等级为差的不予计提;另外**%在基金清算时一次性计提,未完成收回本金的不予计提。

(七)收益分配:基金按照基金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原则进行分配。

(八)托管要求:基金应当委托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四、基金管理人遴选

本次遴选秉持择优原则,注重基金管理人储备项目、募资能力、投资能力、过往业绩以及对仪征市产业赋能贡献,以培育仪征市新兴企业、支持仪征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加快项目落地投资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立登记:在我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二)内控制度:具有完善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实质性把控投资风险。有固定办公场所,总部在域外的能够派驻团队在我市常驻办公,实施本地化服务。

(三)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专属且稳定,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核心成员具备丰富的从业履历。至少有*名具备*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基金关键人士在相关投资领域至少累计主导过*个成功投资并退出的股权投资案例。基金管理人最近*年受托管理的实缴资金总额或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管理的已实缴投资的项目资金总额(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算)不低于人民币*亿元。

(四)项目资源:对我市产业发展有深入理解和研究,项目储备丰富;具备为我市导入优质产业和项目的能力,同时在其他区域有较好为当地完成返投任务的经验。

(五)投后管理:具有健全的投后管理制度,能为被投资企业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增值服务,并能助推所投落地企业在我市规范经营、做大做强。

(六)监管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处罚影响基金正常运营的不良记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拒绝下述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基金管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年***

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国企采购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号楼三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国企采购平台”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国企采购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年 *****:**(北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国企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  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南路*号   

人:   王部长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号    

联系方式:  尤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尤佳           

电   话:  ***********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文件*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创基金基金管理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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