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第四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6-0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附件*,符合性审查表第*项,“供应商所投全部车辆:须提供车辆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变更为“供应商所投全部车辆:须提供车辆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其他无变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供应商名称:沈阳羽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五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货物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小型客车)
品牌:上汽大通
规格型号:星辉七座 版
数量:*
单价(元):******.****
货物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警车)
品牌:上汽大通
规格型号:*** 商旅 ***短轴中 顶 * 座版
数量:*
单价(元):******.****
货物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轿车)
品牌:捷达
规格型号:全新捷达 *** ****** 自 动先锋版 (**** 款)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景顺、苗卫东(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询价通知书(第四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供应商名称:沈阳羽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文字文稿*.***
,
项目概况
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