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6-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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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项目编号:****************
一、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就下列货物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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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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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合法庭建设(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批 |
**.** |
二、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需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近*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代理机构微信(***********),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回复发送招标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供应商应于当日****年*月**日**:**时***:**时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号陇星大厦*座*楼)四楼大厅。
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北二环路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号陇星大厦*座****室
联系人:常世真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