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发布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疑问回复的通知
2026-06-08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金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发布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疑问回复的通知
安徽/六安-2026-06-08 00:00:00

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第*次更正公告

关于发布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一期)(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疑问一:所获奖项的工程应与现投标的工程属于同一范畴是否为建筑类?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所获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一:同一范畴为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所获奖项认可

疑问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 *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市政公用(专业)工程师(级别)及以上资格。我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市政道桥工程师,请问是否适用。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奖项,我单位提供房建类的文明工地是否适用。

回复二:技术负责人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即可房建类的文明工地不适用

此答疑回复通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答疑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人民政府

六安市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澄清与修改公告 翁墩乡洞阳城公益性公···变更公告.***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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