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6-08 00:00:00
铜陵市纪委监委****年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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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兴业招采【****】***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纪委监委****年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日报社
供应商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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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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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铜陵市纪委监委****年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网站微信及宣传代理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对“廉田网”进行更新和日常维护。 (*)对“铜陵廉镜”微信公众号进行内容建设和形式创新,包括开设专题专栏、转变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等内容。 (*)向省纪委监委“新媒体”平台发稿。 (*)强化对外宣传工作。 (*)视频拍摄、录制和相关节目内容制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沪宁、朱林文、殷李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铜陵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铜陵市湖东路***号市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



